栏目更新

热点图片

理论研讨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理论研讨

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注] 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赵叶惠)

时间:2014-08-26 08:00:00来源: 作者:赵叶惠

 

  (2014年3月26日,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全面铺开,活动的主题是:为民、务实、清廉。对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工作者来说,实践这一主题特别重要。因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群众行使权力的,处在一个特殊的位置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要求是根本一致的。我们要对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有深入的了解。只有了解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我们的工作才有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结合我到人大工作以来的一些观察、思考,想就“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这样一个主题,和同志们进行交流,讲得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

  (一)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概括起来通俗地讲是,人民当家作主。因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二)人民当家作主具有最高法定原则。

  人民当家做主是谁规定的?是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最高法定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共有四章138条。第一章总纲里的第一条,规定了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国体包含了两个重要的方面:第一是对人民实行民主;第二是对人民的敌对势力实行专政。第二条,规定了国家的权力属性和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它是这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确定人民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第三条,进一步规定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相互关系。我国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构按照怎样的原则进行组织、运作,相互是一个怎样的关系呢?这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比如我市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市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市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机关,是怎么来的?对谁负责?它们是通过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来的,谁选举产生了它,就要对谁负责,受谁的监督。宪法的第二章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共有23条,规定了我国公民广泛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公民应尽的义务。宪法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依照宪法,通过必经的程序,产生了其他重要的基本法,比如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为什么说这些法律是基本法呢?因为这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它是对上述宪法的基本内容来进行扩充,来进行具体规定的。比如选举法就规定了县级以下的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产生,设区的市也就是地级市以上人大代表是间接选举产生,里面规定了许多具体的程序。比如代表法规定了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我们经常听到一种说法,“你不错呢,在最高权力机关上班”。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我们是地方权力机关而不是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才是最高权力机关。代表法规定了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的工作和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履行代表职务,规定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对代表行使权力和义务如何进行保障。比如地方组织法,就规定了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规定了人大常委会如何选举产生、人大常委会的权力、义务和职权;规定了市人民政府如何产生,它有哪些职权。比如监督法,从7个方面规定了我们监督的权力怎么行使。作为人大工作者,宪法和这几部法律是最重要的武器,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理解。

  (三)政治民主实现的主要法定形式——代议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但是不能一个具体的决定都让13亿人来发表意见。怎么办呢?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职权。人民代表大会一般来讲每年只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能两次甚至多次。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怎样行使职权?通过在代表大会选举的常委会来行使职权。因此人大常委会要对代表大会负责,受代表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全市人民行使地方国家权力,这个就叫代议制的民主。其职权主要规定在地方组织法里。地方组织法第八条规定了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15项职权,如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保障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地方组织法第44条规定了人大常委会有14项职权,包括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组织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的实施等等。监督法具体规定了人大常委会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检查法律法规的执行等七个方面的职权。所以人大常委会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确实承担了非常重要的职权,是受全市人民的委托开展工作,是为全市人民谋利益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属性决定了我们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地位的重要性。

  (四)从实践的角度观察。

  必须看到,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在实施的过程中确实取得了重大的成就。比如说,从立法的角度来讲,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建立了完备的法律体系,通过法律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政治秩序。换届以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已召开了9次常委会,决定了许多重大事项,大家都有亲身的体会。我们讨论决定的这些重大事项都符合湘乡的实际,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大家认为也还有力度,作用发挥得是比较好的。但是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观察,民主政治建设也确实存在一些不足,存在需要继续努力的地方。比如有的地方存在曲解民主、误解民主、践踏民主,以民主为幌子达到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等现象。衡阳事件的发生就是在践踏民主。具体有如下表现:

  1.对社会主义民主缺乏自信,盲目崇拜西方议会制民主

  2.不按法律规定办事。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通过的法律,体现了全国人民的意志。如果不按法律办事,那是最不民主的。

  3.不执行决议决定。如不执行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4.不讲规则、秩序,不尊重他人的民主权利。

  5.信口雌黄、强词夺理,讲话不负责任,意图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别人。

  6.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等等。本来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是要敢于在会议上发表意见,但有的人患得患失,在会上闭口不说,当听经和尚,会后忍不住又乱说。

  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一是受封建专制的影响。二是对社会主义民主缺乏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民主的素养不够。有些人对民主一知半解,自以为得意,自己做了与民主相违背的事情还浑然不知、妄自尊大。三是个性修养不够。四是心地不光明、阴暗。有的是嫉妒心作怪,有的是私利作怪。对这些问题,我们在民主实践过程中一定要警醒,不要犯这样的错误。认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一定要树立制度上的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有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制度自信说的是社会主义制度,政治制度中最重要、最根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有自信,我们是代表人民群众行使职权的,应该有崇高的荣誉感、自豪感,要追求高尚的社会价值。虽然我们工资不高,在人大工作也没有直接的权力,但只要我们认真履职,我们所起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我们所作出的贡献也是不可估量的。比如去年常委会审议5511人才工程,要求市人民政府对新录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必须杜绝有人通过非正常途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市人民政府根据审议意见迅速研究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并坚决执行。从而一举根治了这个长期存在的人民群众极不满意的顽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人大常委会个人没有权力,集体有权力。我们去年决定了的许多事情都体现了这一点。大家集体行使职权保证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才是我们最值得骄傲和自豪的。

  二、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法律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要落到实处、取得实际的效果,需要全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包括人大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们的使命光荣而艰巨,在行使权力承担使命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

  我们追求、维护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为了一己私利来开人大常委会、人民代表大会。当然,我们也有合法的个人利益,合法的个人利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我们没有特殊的利益,所以我们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上不追求特殊的利益,不追求个人的私利。我们工作和履职要有一把尺子,这把尺子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依法办事的原则。

  人大工作者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当代社会没有法律意识是行不通的。一个正常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秩序,需要法律才能予以保障。我们要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法律赋予的职权,要大胆地行使。实际上,现在许多法律的规定已经到位了,但在实际操作的层面距离还比较大。上次我看一篇文章很有感受,这篇文章讲老一辈的政治家很有智慧。上个世纪80年代的民主发展很快,邓小平、彭真等老一辈的政治家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富有政治远见,把基本的原则通过法律固定下来了。比如差额选举的原则,包括正职的选举,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在没有提出差额候选人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等额选举,换句话说,只要提出了差额人选,就必须进行差额选举。

  (三)实事求是的原则。

  人大工作者特别要强调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人民法院判案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这也是我们人大工作的一个基本的原则。只有实事求是,我们作出的决定、说出的话才能让人信服,才有意义。

  (四)保障、实现、发展人民民主。

  人大工作的基本职责,除了我们要认真做好工作外,还有道义在身上,这个道义就是既要保障民主、实现民主,又要发展民主。换届后,在各种会议上我多次讲,我们要为民主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不能够开民主的倒车。每一个人大工作者都要有这个理念。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要注重务实创新,不断推进民主。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决定我们的工作是以务虚为主的,我们作出决议决定要市人民政府去实施,因为市人民政府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越是务虚为主的特点我们就更要注意工作扎实,要虚功实做。比如我们作出的决议决定要符合实际,要有可操作性,一旦作出决议决定,就一定要监督落到实处,这才是务实的表现。去年,我们专门召开了一个务实监督理论研讨会,也是从这个角度来考虑的。监督是人大的具体工作,是要出实际成果的。我们的工作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跟生动丰富的实践紧密结合。在务实的基础上,要不断地解放思想、不断地创新、不断地促进民主发展。实际上我们人大的工作有很多的空间是可以进一步解放思想、促进发展的。换届以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推出了很多新举措,包括“三联”工作制度、成立委员工作室、制订工作程序方面的一些规定等,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乡镇人大、办事处人大联工委,也要注重创新。如梅桥镇人大主席团今年的人民代表大会要推行全口径预算,现在正做准备。过去,乡镇基本上没有什么预算,以后也要逐步地规范。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创新、解放思想只要不与法律规定相抵触都是允许的,都是应该鼓励的。推进民主、发展民主,我们还要学习技巧,要有“切香肠”的技巧。民主是一个过程需要不断地推进,每次进一小步,坚持下来,就会有大的进步,像香肠一样一刀一刀、一段一段地切,整根香肠一口吃很不好吃,切成一段一段那就把它吃下去了、消化了。人大常委会要有这样的理念,已有的成功的做法我们一定要坚持,不论是哪一届常委会,不论是换了什么人,原来的行之有效的,我们一定要坚持。在这样的基础上再有一定的发展,如果这样发展下去,民主必然是一个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职,同时我们还要注意支持和促进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履职。其他国家机关就是“一府两院”。各个国家机关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维护、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是途径和方法不一样。我们工作的过程中要讲究方法,要注意和“一府两院”密切协作和加强沟通,尽量注意形成广泛的共识。这样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后,“一府两院”会心悦诚服地去执行。有一种看法认为,人大和政府之间天然就会产生矛盾,人大主任和政府市长往往搞不好关系。我看完全是一种误解。如果我们站得高、看得远,是站在人民群众的利益上,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不是为了个人的感觉,也不是为了个人的私利,有不同的看法,我们再沟通、联系、协商。当然,我们也要有所坚持,坚持的是法律原则,坚持的是人民利益。我们要相信“一府两院”是会充分理解的。因此,支持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好职权都是为了促进各国家机关更好地履职、共同前进。

  三、构建良好的会议民主

  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主要是通过会议来行使职权的,良好的会议民主对我们实践民主特别重要。我这里说的会议民主主要是指的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和以代表为主体组织的会议。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大会主席团组织和领导的。每一次大会还要选出执行主席坐在第一排,为什么要坐在第一排?因为遇到事情,他们便于商量、及时进行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规定是由主任召集,集体行使职权。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是过半数才能通过。比如人大常委会上次表决法院一个审判委员会的成员,赞成票没有过半数,就不能获得任命。主任会议和这些会议有所不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主任会议的组成人员在设区的市以上(地市以上),是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县市主任会议的组成人员是主任、副主任。地方组织法对主任会议也没有规定如何表决。主任会议主要的职责是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属于一种行政性的工作,在重要事务的决定和执行上应该是主任负责制。副主任要对主任负责,各办委的主任要对分管的副主任和主任负责,该请示报告工作的要请示报告,该执行的决定要坚决执行。有个别同志说没有请示的习惯,那不行,你的工作必须对分管的副主任和主任负责。我们对这几种会议的性质、不同的情况要分别认识对待。

  构建良好的会议民主,有如下几个要点:

  (一)要有良好的导向。

  会议民主要体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构建民主、和谐、效能的体系。我认为,这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应成为会议民主的导向。

  (二)要依法依程序组织。

  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必须要依法依程序组织,绝对不能出现违反法律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事情。对内容的审议必须充分、真实。同时审议的内容要由程序来保障。法律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实体法,一个是程序法。实体法的内容,我们毫无疑问要实施好,但实体法的内容很多要靠程序来保障,要走程序。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必经的程序不能省略、合并,非经必要的程序,不能发布、实施有关内容。像人民代表大会开会之前,要开预备会,预备会要表决通过一些人。如秘书长的人选是在预备会代表举手进行表决的,表决后才能发布消息,秘书长才能行使自己的职权,我们不能把这一部分工作合并到开幕式来进行。又如选举办法,选举办法的草案没有经过主席团讨论通过,不能够交由人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交由人民代表大会表决的是草案,大会表决通过以后才能够发布、实施,决不能代表大会还未表决就先把选举办法发下去,这样选举就无法进行。组织这些重要的会议,尤其是代表大会,我们一定要保障时间充分。上次我听有同志说有些县市区开常委会只开一天,有些甚至半天就结束了。我就感到很费解,如果说每次开常委会一天、半天就结束,这么多的议题又怎样能保证审议的充分呢?这样的常委会不就是走形式,走过场吗?今年的第七届三次人代会经过主任会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会议要有三天的时间,比湘潭要长半天,因为湘乡有湘乡的实际情况。市委也支持我们。乡镇的同志可能没有注意,为什么在代表团讨论时,安排了以两次代表团为单位讨论,一次是以小组为单位讨论,这样安排,实际上是有考虑的,如果代表有询问和约见的要求,就安排在以小组为单位讨论这个时间。我们有两个代表小组搞了询问和约见,有的没有搞,有的有顾虑不想搞。哪怕这次一次询问约见也没有,这个时间也要安排,要为以后做好准备。如果这次省掉半天,下次就有人说只要开两天半就可以了。乡镇开代表大会时间比较仓促,在代表大会上的讨论、审议、收集意见基本是走过场,会议的质量难以保证,今后要注意改进。常委会的会议时间要保障,讨论一定要充分。有时候我们开次常委会有两三天,确实很辛苦,但我们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辛苦也要坚持,我们不能开快车、走过场。去年的一次常委会,我们开了三天,大家都坚持得很好,秩序自始至终很好。没有时间作保障的会议不会有质量。我们不是故意拉长时间,是让有话说的人把话说完,讨论要到位。

  (三)要充分发扬民主。

  会议民主的核心是充分发扬民主。

  首先要立言。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场上为民代言、为民立言、为民行权。中国传统知识分子追求的三个境界“立言、立德、立功”,立言,是排在第一的。我们是为民立言,所以我们具有崇高的使命。大家不要小看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上的发言。古人说,“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说明了立言的重要性。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来说,有时“一言可以兴市,一言可以惠民”。换届后的历次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言,我觉得“一府两院”是高度重视的,很多同志发表的意见被采纳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们中间会产生“明星委员”、“钻石委员”、“麻辣烫委员”。如肖雨林委员提出的财政性资金、项目资金到村监管的问题,形成审议意见后,市人民政府据此迅速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财政性资金监管的文件,这便是“一言惠民”。

  第二要敢言。坚持真理、敢于说真话,不患得患失、不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怕得罪人。敢于说真话、坚持真理,就是周溪建主任讲到的“认死理”,真理就是死理,必须坚持。我们有句俗话“做了木马,避不得斧头”。从某种角度上说,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当的是“言官”,如果我们不言、不敢言,何以立足?何以履职?何以面对全市父老乡亲?古人说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这是需要一种情怀的。我们就处在庙堂之上、议国家大事,要敢于为群众说话、理直气壮地讲真话。“气壮”指的是要有底气。有的同志可能是谦虚,在发言之前总会说“我本来不想说”“讲点不成熟的意见”,有的则有点负气地说“讲了也没有用”。这些同志可能没有深入地想,之前的那句话便让你矮了一截,就没有气势了,既然是不成熟的、本来不想说的意见,那别人也不会认真来听你的了,你就缺少了理直气壮的底气了。也许这是出于谦虚的口头禅,但必须注意在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上我们不能这样说,因为你应该说出你的意见,而且说出来的意见应该就是深思熟虑的意见,至少你自己要认为是正确的意见。至于“我讲了也没用”这样的话,因为蕴含了你不相信别人、别人也不相信你这样的意思,一说出来你就把人家推到了对立面。实际上人们对敢于坚持真理的人充满敬意。我在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的时候,那时人大常委会有几个同志是非常善于讲话、敢于讲话的。在我们的办委主任中间,财经工委周济才主任、农工委郭桥生主任和我经常在会议上反复发言,所讲的大家都是要认真对待的,我现在回想那段经历确实是很有收获,也值得骄傲。我们所发表的那么多的意见有时候是很尖锐的,而“一府两院”对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好的看法,相反对我们还很尊重。去年,市人大大常委会评议教育工作时,市委书记、市长当时就和我说,有三个人讲得很尖锐,很有道理,印象深刻。当然也肯定了其他同志的发言。这就是思想的力量,是勇气的力量。所以,我们要敢讲真话,讲实话。

  第三要善言。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言要做到要言不繁,言之成理、持之有据。前湘潭市委书记陈润儿十分重视民主工作,他说过,人大代表的发言无对错,对人大代表的发言要正确对待、认真听取。这是一个书记的胸怀,同时也是基于人大代表享受法律豁免权而言的。因为人大代表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不受法律追究,因此领导者对人大代表的发言不要求全责备。但作为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我们的发言要知对错、明是非、衡轻重;要符合宪法法律的要求,要符合社会主义道路准则,要符合常识;要有理有据有节。在发言前要学习、调研、分析、比较、提炼,在事实的基础上要把观点提炼出来,这个观点能否站得住脚,别人听了这个观点会有什么样的想法、会有什么样的回应,要想明白。同时还要有宽广的胸怀、理性的态度、辩证的分析、谦虚的品行。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的发言最忌讳强词夺理、意气用事、盛气凌人。我们的发言,要体现出民主素养、法律素养、工作水平和个性修养。

  第四要纳言。纳言是个过程,共有六个环节:

  1. 听言,虚心听、认真记。比如讨论议题过程中,如果你不认真听,别人说到的观点你没有听,自己发言的时候又重复这个观点,这就好了。如果对别人的观点认真听了并有同感,那就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深化、补充。我们必须认真听,听言是基本功,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2. 察言,观察分析、了解意图和观点。了解别人说话的意图在哪里、观点是什么、所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3. 审言,比较判断、明确重点。要比较别人的话或自己将要说的话哪些对,哪些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去伪存真,去粗取精。

  4. 释言,解释说明,消除疑虑。对情况不明的、有误解的做出必要的说明。比如昨天召开的七届九次常委会审议环保专项资金的预算,就有释言。市环保局局长贺永坤同志有这方面的解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赏玲同志有这方面的解释,包括常委会周起蛟委员对镉污染的解释,都是属于释言。在讨论中,如果大家对某个同志的话有误解,这个同志再找个机会说明,这便是释言解惑。

  5. 嘉言,肯定嘉许。每个人的看法不会完全一致,但真正有价值、有份量的意见多数人是认同的。在别人发言过程中的精彩、经典之处,我们从内心要给予赞许,尤其是主持人要有敏感性,对大家发言精彩的部分一定要认真消化、了解。

  6. 纳言,也叫做决言,决定取舍。如每次常委会审议议题,发表了这么多意见,最后是要归纳、决定的。我们每个组成人员都应基本明白该采纳、决定什么内容。尤其是主持人的功夫很重要,大家的意见发表出来后最后是通过主持人总结归纳,然后形成会议纪要交由“一府两院”办理。如果主持人的纳言功夫不够,有些重要的意见便会遗漏。我们要善于归纳总结形成决议。我建议主持人会前做些准备,把专题调查报告中的一些观点提炼出来,但总结时必须把着重点放在吸纳讨论的意见上。今后工作人员起草的专题审议部分的主持词可以取消。“一府两院”的“纳言”体现在落实会议决议决定上。对常委会形成的会议纪要要交由“一府两院”办理,并取得实际效果。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议的8个议题听取了反馈意见的汇报。实事求是地说,我们这些议题定得很不错,“一府两院”也做得很好。其他在会上发表的意见有些是个别问题,但也有参考价值,有的意见可能对错参半。我们通过审议意见的形式一条一条具体列出来,交由市人民政府去参考。常委会会议纪要必须执行,这是集体表决通过的。审议意见具有可选择性,供市人民政府参考。纳言很重要,大家要认真领会,善于纳言是会受益无穷的。俗话说,讲话的徒弟,听话的师傅。如果善于听别人各种不同的意见,慢慢地我们自己的水平就提高了。换届后,人大常委各办委的副主任也要列席常委会的会议,让他们来听。大家都看过《西游记》,各方妖怪,有天上来的,有土生土长的,天上来的妖怪总比地上的要厉害些。为什么?因为那些妖怪都是如来佛祖、观音菩萨身边的飞禽走兽,听佛言、佛法多了,所以本事大。这就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如果我们善于听别人的意见,那是会长本事的。当然不是让我们成为妖怪,而是要成为值得人民信赖的公仆。

  (四)要充分尊重他人的民主权利。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发言、表决时,权利是平等的。要充分尊重他人的民主权利,这一点,一定要成为我们每个同志的自觉行动。尊重他人的民主权利要做到四个方面:一是要给予充分的发言机会。组成人员发言的机会是平等的,不能因为时间不够,就不让别人发言了。换届以来,我们做得很好,每个主持人在主持会议时一定要三番五次地问有没有不同意见,大家都有所体会。二是要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别人发言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听取,不要看报纸杂志、玩手机、随意走动、打瞌睡,这是对别人的不尊重。从理论上讲,别人讲话我不听,我另搞一套,那我讲话的时候,别人也不会听。如果在这样的一种状态议事,我们每个人发表的意见就没有用,没有谁会听。因此别人发言时,我们一定要尊重他人,认真听。每次常委会上所有同志的发言,我都在用心地听,认真记录,听了你们的话我受益匪浅。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如果我们能够认真地听别人的话,别人就会信赖你;同样,在其他场合如果你认真听别人的话,别人就会跟你亲近,这是互相尊重的道理。三是不要随意打断他人的发言。别人发言正在兴头上,你突然打断别人的发言,把别人的思路打断了,不礼貌、不平等。每个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你说话的时候,我能认真听,为什么我说的时候你要打断我呢?如果有情况需要打断一下,也要经过当事人同意了才行,这是相互尊重。四是提倡包容,包容不同的意见、观点。人非圣贤,谁都难免说错话,只要出发点是好的、态度是诚恳的,大家都应包容。在会议中,有时人家的观点不对,也无须立即指出,要相信大家的比较、鉴别能力。我们提倡包容不同的意见,包容也是宽容,但我们不能够宽容侵犯他人民主权力的行为、破坏秩序的行为。

  (五)注重实效。

  1.选题要准。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来选择确定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议题。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审议、决策、监督不是包罗万象的,我们不能越俎代庖、去包揽干预“一府两院”的工作。我们要突出重点进行审议决策,对重点问题进行监督,促进“一府两院”积极履职,促使全局工作平衡推进。

  2.要维护良好的秩序。会议民主良好的秩序是非常重要的。有一种恶性民主是少数人强迫大多数人,哪怕你是在立法机关也不可避免,采取的方式是颠倒黑白冲突暴力等方式。最典型的是在台湾的立法院,近十年来我观察台湾的民主,台湾立法院的乱象明显是有一个过程的。代表国民党的蓝营民意代表占多数,代表民进党的绿营占少数,在大多数情况下,议事的基本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就不管用了。为了杯葛国民党,绿营的民意代表从一开始抢别人的话筒、阻扰别人发言,到与蓝营民意代表发生肢体冲突,打得头破血流,到阻止行政长官在立法院来讲话,再到占据主席台把王金平赶走不能议事,到关了立法院的门。这次审议两岸服贸协定,本来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根本不是问题,但由于民进党立委的人数不够,他们就千方百计阻止。在立法院阻止不了就发动学生占据立法院,又占据行政院,场面不堪入目。这种民主是少数人强迫多数人的民主。国民党立法院的人数多有什么用?可见,没有秩序、没有规矩的民主是不行的。我们在人大常委会议上,一定要形成讲规则、讲秩序、互相尊重、坦诚相待的气氛,一定要有良好的会风。换届后,常委会为了进一步改进会风,作出了“九个不”的规定,不准吸烟、吃槟榔、接听电话、会客等,大家都执行得不错,有人说一到人大常委会议室开会就有一种庄严的感觉,不认真不行。这个秩序的养成是我们花了功夫的,大家一定要共同维护。管理学理论上有一个破窗效应,一栋很漂亮的房子窗子被打碎了一块玻璃没有修补,第二个人看到,觉得打碎玻璃应该没事,也接着打掉一块,就这样窗玻璃接二连三地被打碎,最后几乎没有完整的玻璃了,这就叫破窗效应。不良的行为,虽然是个别的,但如果形成一种不良的导向,将会造成不可收拾的后果。在会议上我们提倡争议,话不说不明,理不辨不明,要坚持原则据理力争,但讲话一定要注意原则、分寸。我们在发言的过程中间不要意气用事、不要无视他人的感受,否则,即使你的意见是对的,也会给人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的感觉。中国有句古话“有理不在声高”,道理是靠说服的,不是靠压服的。西方有位学者说“我不赞成你的意见,但是我誓死捍卫你发表意见的权力”,这个观点很深刻,这句话就是维护大众秩序的,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自己权益的,也就是说你发表意见时我维护你,我发表意见的时候你要维护我。理性的民主、成熟的民主是受约束的民主。没有什么泛民主、泛自由。我们一定要约束自己的不良情绪、不良行为。大家去观察西方比较成熟的议会里,议员议事是比较理性的,甚至质询政府官员时,尽管言辞犀利,但给人的感觉也是彬彬有礼的。要做到这一点,没有立场、没有学养、没有修养是不可能的。

  3.言必信,行必果。

  一方面要建立规则,健全制度。换届后,常委会迅速进行研究,健全了常委会的议事规则,这些规则既有具体实际的内容,又有程序上的要求。如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监督,人大常委会决定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经过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但在实践中感到,操作中缺乏可行性。人大常委会马上出台了报审办法,报审办法出来后就召集政府相关的副市长、局长开会,加强学习,形成相关衔接的工作制度。另一方面要注重执行,狠抓落实。一是会议纪要一定要持之以恒地抓落实,抓反馈。二是在落实常委会决议决定时,不仅要督促“一府两院”落实,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抓好落实。比如去年常委会审议几个专项资金,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同志执行决议决定的自觉性不够,把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束之高阁。我想起一首著名的唐诗《题都城南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我们有些同志在落实常委会决议决定时,就是桃花还是去年的桃花,人面却不知道到哪儿去了!

  四、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需要一支优秀的具有专业素养的人大工作干部队伍。专业素养包括很多方面,比如说写作能力、表达能力、办事能力等等,但其核心是民主素养。尤其是我们的青年干部一定要清楚,提高民主素养是你们今后工作、学习的核心部分。民主素养的养成包括两个重要方面:学习、实践。学习方面,是没有捷径可走的,必须静下心来、下功夫不断学习、不断积累、不断提高,尤其要注重学习宪法和与人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人大业务知识。换届后,常委会加强了对代表和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机关每个月坚持两次集中学习。今年常委会还要对优秀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在党校进行培训,初步考虑今后我们还要挑选有关的同志到专门的培训机构接受培训。绝大多数同志对参加学习是很重视、很认真的,但也有个别同志不以为然。我还听到有人说机关搞学习可以,但讲课的人不能超过三十分钟。这句看似玩笑的话其实是很不负责任的、有把个人的意志强加于别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之嫌,这样会搞得组织者讲课者无所适从。实践方面,我们的标准要高一点、要求要严一点、自觉性要强一点,一定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实践中增长知识和才干。特别要加强调查和研究。每次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时,常委会工作部门撰写的调查报告多数写得不错,尤其是评议教育工作的那些评议材料很有份量。但也有些调查报告比较浅薄,深入调查不够。调查报告是常委会审议的依据,如果说调查报告肤浅,常委会的审议就难以深入,就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讲到民主素养的养成,我想起了俞敏洪讲的一个观点:要把成功的企业家人家叫做“土豪”的,变成“士豪”。其实对“土豪”的称呼有一种轻视的意思。本来这些所谓的“土豪”也很不错,他们吃了很多苦,积累了很多经验,取得了成功,对社会的贡献也是比较大的。但为什么把他们叫做“土豪”?两个因素:一是这些人平时自己不太注意、调子太高;二是唯利是图,把自己的脚伸到政府的口袋里、群众的口袋里。但是“土豪”如果能够约束自己,把从政府和群众口袋里的那个脚收回来并紧,积极服务社会,就会成为“士豪”。中国自古以来,“士”是一个很重要的群体,是社会的脊梁,儒家提倡这种“士”的精神,如果“土豪”能变成“士豪”,变成大家接受的对象,对社会的推动作用就非常大。我琢磨“土”和“士”这两个字很有意思,“土”为什么下面这一横要长呢?因为土地是非常广阔的,所以下面这一横要长;上面立了一些东西,以一个十字架代表,肯定上面这一横就短。作为 “士”人来说,站立在一个地方,必须使自己的头脑充实,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扩张,所以上面这一横要长;下面只不过是一个立足点,所以下面这一横要短。说实话,我没有去看《说文解字》,这只是臆想,也许有点道理。作为人大工作者,一定要使自己的上面那一横变长,加强民主修养,多学习多实践,充实自己,使自己变得很有力量。同时我们又不能把脚伸到政府和“两院”里面去,还不能太张扬,要把脚收拢一点。这样,我们应能成为民主的智士、勇士。人大工作者要从严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模范,自觉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的形象。西方学者有个观点,如果政府失去民众信任的话,政府所作的好事也得不到认同。政府的公信力很重要,道理就在这里。人大常委会也是这样,一定不能失信于民,为什么现在大家对人大常委会还有一个好的正面的看法,比较相信我们,我觉得就是大家通过努力,没有追求个人的利益,积极工作,形象还算好,还是有一点贡献的。但是还不够,仍需努力。

  人大代表、人大干部要注意个人的形象,因为个人的形象关乎集体的形象。我们要当好代表、当好干部,不能够违法乱纪,否则最终是要被查处的。要牢记法律和纪律的红线不可逾越,做人的底线不可突破。对于这么大的国家来说,一个干部被处理或许算不了什么,但在座的每位同志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在地方是有影响的,如果顶梁柱倒了是毁灭性的灾害,家庭是承受不了的,在地方会造成负面影响。我们要清正廉洁,当好湘乡的公仆,当好“湘乡牛”,“湘乡牛”包括拓荒牛、孺子牛、老黄牛的品质,我们决不当老爷,不做蛀虫。我想起了关于王安石官邸藤椅的故事,王安石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宰相。北宋实行官邸制,宰相住在官邸。王安石不当宰相后,官邸所有的东西是不能动的。但王安石的老婆非常喜欢官邸的一把藤椅,她偷偷把藤椅搬走了。后来人家一检查发现藤椅不见了,便向王安石报告。这把藤椅要退回去,但王安石又怕老婆,于是他想了一个主意。有一天他弄得脏兮兮的,在那把藤椅上睡了一觉,而他的老婆有洁癖,看了后就不要这把藤椅了。王安石贵为宰相,为了退掉这把藤椅,千方百计想了这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把藤椅退掉。这个故事,对于我们的公职人员如何做人,仍有借鉴意义。

  五、坚持党的领导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的规定,党的领导是全国人民的历史选择,这是毫无疑问的。在人大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要掌握以下要点:

  (一)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

  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主要是通过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工作,通过必要的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而党委并不直接干预插手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举个例子,市委提出了一个战略,这个战略要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行动,可以把它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可由主席团提出议案,通过人民代表会讨论并作出决定,实施这一战略,变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国家意志。

  (二)服从组织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建立了党的组织,有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要加强党性锻炼,强化组织观念,组织观念中,其中一个重要的观念就是个人要服从组织的决定。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反映,但是不能违背组织的决定。

  (三)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宪法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必须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做到了这一点,我们的事业就成功;做不到这一点,可能出问题。比如说衡阳破坏选举事件,出了这么大的问题,是对民主的践踏,就是党的领导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对衡阳事件的发生,连续有几个发问,第一个发问和第二个发问就是:“当地的党组织到哪儿去了?共产党员到哪儿去了?”发人深省啊!我们在换届的过程中,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了基本原则,包括要求我们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同志,必须按法律规定办事,不能有任何接受礼金礼品、宴请等行为,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坚决严肃处理。在选举上级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市内外不少想当代表的人纷纷活动,有的赤裸裸送钱,我给自己定了规矩,就是 “三个不”:第一我不接待;第二我不安排联工委和代表小组接待;第三我绝不接受贿赂。应该说在换届中,我们人大机关的同志都做得不错,经受了考验。

  (四)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人大的干部,也是党的干部,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人大常委会党组可以积极向市委推荐干部,但是起决定作用的是市委。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命权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要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在表决任命的过程中,组成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选择,不必强求一致,但党组织和党员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最后,我想强调这样几句结语:

  第一,认识社会主义民主,要有坚定性。要有制度自信,相信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优越的制度,民主比不民主好,民主一定会向前发展,坚持民主是不会错的。

  第二,实践社会主义民主,要注重可操作性。在民主实践中,既要作出科学民主的决策,又要注重决策的执行,既要有具体实在的工作内容,又要有路径可行,有程序可走,做到议必决、决必行。

  第三,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要有自觉性。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人大工作者的立场,也是力量的源泉。希腊神话里有个大力士叫做安泰,力大无穷,和任何人作战都能取得胜利。究其原因,他是土地母亲和海神生的,大地是他的母亲,他只要脚不离开大地,身体不离开大地,就可以源源不断地获得力量。有一个叫做赫拉克勒斯的,发现了他的弱点:只要一离开土地就会失去力量,他奋力把安泰举到空中,终于战胜了安泰。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得到一点启迪,人民是我们的母亲,人民是我们的力量之源,我们要始终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自觉地坚持民主、实践民主、发展民主,在伟大的民主实践中,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

  [注] 本文是赵叶惠同志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和办事处联工委主任、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所上的辅导课,根据录音整理而成。(责任编辑 李奕)

------分隔线----------------------------
 
湘乡市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电话:(+86)0731-5677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