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会议 > 人大常委会会议 > 会议纪要

湘乡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纪要

2015年9月25日湘乡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时间:2015-10-21 10:43:36来源: 作者:

 

  

 

  2015年9月24—25日,湘乡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副主任王建湘、黎文辉、周溪建及正县级干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委员刘满禄等22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请假4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文华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赏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彭世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谢北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经开区主任彭建平,市人民法院院长易己达,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江山,市人大常委会副县级干部万植槐,市政府办主任陈常端及相关部办委局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人大各办委副主任、人大常委会咨询委员会委员、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及调查组成员,部分环保协会会员和环保志愿者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副主任王建湘、周溪建,正县级干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委员刘满禄先后主持。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环保局局长贺永坤受市人民政府

  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工委主任彭正如所作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监管措施,加强改善总体水环境质量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水污染防治规划滞后、防治措施落实艰难、污染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等问题。执法检查报告还对今后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建议。会议要求:一是要把水质、水资源的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加快编制我市“十三·五”期间水污染防治规划。认真抓好污染源的调查摸底工作,科学论证,出台有效办法,切实保护好水资源。职能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饮用水源区的水质情况。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水污染防治知识,凝聚全社会推动水环境生态建设的共识,增强全民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要加强综合协调、统筹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好环保联席会议的作用,理顺联防联治的工作机制,加大打击污染水环境的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四是要强化资金监管,依法管理使用好环保资金。如对粪污治理等专项资金要进行绩效管理。五是要重点抓好争资立项。逐步解决好城西老工业基地土壤重金属和地下水源污染的突出问题。六是在市政设施建设中,要加快推进纳污支管与城市排污主管对接。

  会议决定将以下5个具体问题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并将办理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反馈报告:将昆办新龙养猪场依法退出。‚将经开区(红仑片区)污水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厂进行处理。ƒ解决东山学校、育才学校生活污水直排进入涟水河问题。④对全市中小学校进行水质常态化检测,确保学生饮水安全。⑤对农村医用垃圾进行集中处理。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双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天瑶、市公安局局长助理易伟强所作的关于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主任阳飞所作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打击的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工作中仍面临案件多发与队伍能力建设矛盾突出、宣传力度不够、案件查办难、打击合力有待提高等困难和问题。调查报告还对今后“一府两院”进一步加强我市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会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当前经济领域违法犯罪高发多发的严峻形势和现实危害,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市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科学谋划,不断增强主动进攻、精确打击的能力。在集资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案件的侦办中,既要注重打击防范,更要注重追赃挽损。二是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多措并举,切实增强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预防犯罪的意识和能力。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在预防经济领域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要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普法工作的一个重点,开展形式多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活动,宣传活动要进社区、乡镇、企业、学校和机关单位,全面提高全社会防范和抵制经济领域违法犯罪的能力。三是要搭建平台,健全制度,部门配合,逐步形成大经侦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强化“一盘棋”思想,建立完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领域违法犯罪的联动机制,强化由政府牵头,相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及行业监管、经济管理部门参与的打击防范经济领域违法犯罪协调会商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及案件移送、情况通报、信息交流、协作办案等工作制度,形成责权明晰、协调配合的多元化打防体系。四是各国家机关要加强能力建设。要切实加强经费装备保障,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稳定经侦队伍,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在重点行业聘请专业人才,建立大要案、疑难复杂案件集中会诊制。市人民检察院要加强法律监督。各执法部门要建立规范的案件受理、立案及办理制度,完善内部案件办理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要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体现公平正义,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当前要突出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中涉及侵吞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和财政补贴资金,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严重的侵权、侵财案件。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注重依法办事,从实际出发,区分合法和不合法、罪与非罪的界限,既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又要维护好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府两院”对发生的特别重大有影响的经济类案件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内司工委通报,加强信息互通。人大内司工委要主动掌握情况。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卫生局局长黄耀威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农村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文光明所作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巩固提高医疗保障能力,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我市基层卫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制度不健全,村级公共卫生工作规范性不强;新农合基金筹措困难,监管手段亟待升级;乡镇卫生院债务负担重,人才引进、留用困难,医疗废物处置办法滞后等问题。调查报告还对今后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卫生工作提出了建议。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一是要科学编制好“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纳入我市整体发展规划,以规划引领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二是当前基层卫生工作要突出解决好如下重点问题:理顺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市人民政府应出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将乡镇、村两级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同业对标内容,明确乡镇、村的责任权利义务,构建市、乡、村三级齐抓共管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良好工作机制。‚出台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聘任、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强化对乡村医师的管理和考核,建立乡村医师队伍充实更新的长效机制。ƒ完善新农合管理制度,启用新农合“一卡通”,全面提升我市的新农合管理水平。④出台措施,处置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⑤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实行独立运行。要把新湘路、昆仑桥、望春门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从市直医疗机构托管体制中剥离出来,实行独立运行,提升城市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扎实做好医疗卫生人才的引进招聘工作,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要增加财政投入,改革乡镇卫生院预算管理办法,将乡镇卫生院医疗业务收入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及化解基建债务,逐步提升乡镇卫生院自我发展能力。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经开区主任彭建平代表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湘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湘潭水府示范区总体规划(2012年-2030年)(草案)编制情况的议案》,水府管委会副主任陈立平所作的关于该项规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工委主任彭正如所作的关于对水府总规(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初步审查的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原则通过了《湘潭水府示范区总体规划(2012年-2030年)》,并作出了相关决议,请市人民政府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五、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陈继军所作的关于聘任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咨询委员会成员事项的情况报告。会议决定聘任陈映雪、周小元、游德顺、陈剑儒、隆万容、刘伟庚、彭罗成、罗志坚、刘子忠、潘新卫、邹品杨等11名同志为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咨询委员会委员。

  六、会议听取了湘乡市电力公司总经理谭湘海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我市电力管理和服务工作情况报告的会议纪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电力部门认真落实常委会议纪要的要求,指导思想明确,工作主动,措施有力,成效较好。但有的问题涉及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整改任务繁重,短期内难以按要求落实到位,工作任重道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电力部门要巩固整改成果,同时对队伍管理、服务质量、老电工欠费、几大市场用电安全隐患,以及电网改造、用电秩序等重点问题,要继续高度重视,不断创新方法、创新举措,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七、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我市通讯管理和服务工作情况报告的会议纪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报告)、关于我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的会议纪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报告),对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表示满意。

 

  

 

  

  

  

  

  

  

  

  

  

  

  

  

  

  

------分隔线----------------------------
 
湘乡市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电话:(+86)0731-5677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