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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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纪要

时间:2016-05-06 11:29:09来源: 作者:

 

 
湘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纪要
 
(2016年3月30日湘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6年3月30日,湘乡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副主任王建湘、黎文辉、周溪建、文华良,正县级干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委员刘满禄等25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因事请假1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赏玲、谢北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经开区主任彭建平,市人民法院院长易己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天瑶,市人大常委会副处级干部万植槐,市政府办主任陈常端及相关部办委局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人大各办委副主任及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副主任周溪建、文华良先后主持。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副局长傅国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城乡社区事务专项资金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细化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工委主任彭正如所作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我市2015年城乡社区事务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工作情况总体良好,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城市发展目标,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城乡发展,城区建设与小城镇建设齐头并进,城乡面貌得到改观。但工作中也存在收入任务完成不力、有的预算项目执行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益欠佳等问题。2016年的预算细化方案(草案)比较科学合理,符合我市实际,计划可行。调查报告对今年我市城乡社区事务专项资金的征管用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会议审查批准了该方案。会议要求:一是城乡社区资金使用要以先进的理念作指导。要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建设“园林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二是要强化预算编制的计划性。与我市“十三五”规划相结合,统筹城乡发展,突出发展重点,合理使用资金。三是要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要严格执行预算,资金预算安排一经人大审批通过,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增加支出项目,不得自行扩大支出范围。市人民政府在预算执行中,确需对预算进行调整的,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四是财政审计机关要严格资金监管。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尽量提高财政投资的使用效益五是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城乡建设领域,要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六是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市人大相关委室要对2016年度城乡社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调查,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年度安排的项目未启动实施的,项目单位要向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下年度原则上不再安排该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安排的,经人大常委会审查可以在来年给予适当安排。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环保局局长贺永坤受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市排污治理资金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细化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工委主任彭正如所作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把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统筹安排,积极落实上级减排任务,强化减排工作,坚持并逐步完善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环境执法,为保护湘乡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也存在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大、农村环境保护与监管缺乏长效机制、个别企业违规排放污染物等问题。我市排污治理资金2015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2016年的细化方案基本可行。调查报告对市人民政府今年排污治理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建议。会议审查批准了该方案。会议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大排污费征缴力度。市人民政府及环保局、财政局要将今年排污费收入征收任务进行量化分解,严格执行排污收费标准,加大排污申报及排污收费力度,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确保排污费应征尽征。二是加大环保法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要切实抓好环保联席会议制度。环保部门要继续做好牵头工作,把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好、落实好。要积极探索环保、司法和新闻媒体等多部门联合普法的工作机制,大力普及环保法律法规。三是要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要努力用好、管好排污治理资金,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要加强资金及项目的监管。四是要切实强化环保执法。对违法违规排放的企业,要坚决依法追究。环保部门要敢于担当,承担责任,继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五是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体系,增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力度。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教育局局长周新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教育专项经费2015年度收支情况和2016年度收支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文光明所作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按照人大教育评议的要求,积极推进教育领域管理改革,加强市教育局人、财、物的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学校基础设施逐步改善,教育事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2015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2016年教育专项资金计划安排较为合理,基本可行。调查报告还对今后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建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报告。会议要求:一是教育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及使用要体现教育科学健康发展的要求要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对教育发展的相关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注重解决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资金安排要突出重点,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计划,进一步提高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要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的征管力度。相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征尽征,全额计提,确保教育专项资金收入计划的完成。三是要加强教育软件设施建设,提升教育竞争力。要在教育专项资金中逐步加大对教育软件设施的投入力度,改善实验实习条件,迅速出台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教育信息化建设。四是要统筹安排资金使用计划。要抓好项目的优化,教育局要建立学校建设维修项目库,结合教育评议中关于教育闲置资产处置意见和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每年下半年完成好测算、立项工作。同时,对中央、省、市每年下拨的各类教育补助资金年初要制定相关使用计划,报人大常委会审查,与教育专项资金统筹使用,促进湘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报告的会议纪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我市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情况报告的会议纪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对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表示满意。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案。湘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谭天瑶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已经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湘潭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谭天瑶同志在本次人大常委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任命李勇等4人为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湘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3月30日湘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 勇为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谢 津为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周 广为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展丽为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湘乡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出(缺)席 人 员 名 单
 
 
出席:
赵叶惠    王建湘    黎文辉    周溪建    文华良
刘满禄    陈继军    万双庆    陈钧武    张建强   
彭正如    孔岳光    曾自华    阳 飞    文光明
王国中    王树松    冯 琳    刘 伟   成仲武
肖志良    肖雨林    肖金兰    陈连平    周起蛟
 
请假:罗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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