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5日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湘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和财政统筹收入安排的议案》,以及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和政府统筹收入安排情况的意见》。经审议,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和政府统筹收入安排的议案》。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工程质量、成本控制和资金的高效使用,并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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