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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赵叶惠)

时间:2016-12-22 17:30:18来源: 作者:赵叶惠

 

 

  ——2016年11月28日在湘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第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简要回顾

  四年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人大工作“五种意识”[注Ⅰ],依法履职,务实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没有辜负人民的期望。

  四年来,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方面,我们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充分发扬民主,积极稳妥地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召开代表大会5次、常委会会议31次、主任会议78次,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28项。

  编制“十三五”规划事关湘乡未来五年乃至长远发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望值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的审查,针对“十三五”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的重点问题,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听取审议规划编制情况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编制“十三五”规划要科学确定发展目标,使规划更加符合发展规律,反映人民意愿。

  常委会认真审议我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决算、预算调整、“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在审查年度预决算中,注意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通过严肃认真的审议,力争作出正确的决定,如及时批准财政决算,对“十二五”规划中的十个主要指标进行了调整。

  城乡建设规划的审查关系湘乡城市的和谐发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湘潭水府示范区总体规划》的报告,批准了我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年-2015年)修编情况的报告。每年都听取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强化规划执行,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高层建筑空间布局规划要科学合理,严格控制等审议意见,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以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和调控作用

  四年来,在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加强对重点事项的监督方面,我们及时督促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把监督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上,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评议、视察、调研等方式,努力推进相关工作。

  看好人民的“钱袋子”对于促发展、惠民生至关重要。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常委会紧紧抓住全口径预算这个关键,将所有的政府性收支纳入了审查监督范围,要求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大力实施零基预算,财政部门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内编制好预算草案,报人大常委会进行初审,修改完善后提交市人代会审查批准。政府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大刀阔斧推进财政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方案和办法,理顺财政管理体制,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

  常委会还对人大代表关心的农业发展、水利建设、城乡社区事务、教育、排污治理等方面的专项资金预算加强了审查,支持和监督政府合理安排资金。

  政府投资项目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常委会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审查,规范了监督方法和程序,2013年9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报审的暂行规定》。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编制年度计划,分国省投资项目、本级财政投资项目、社会资本投资项目3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要求政府将拟投资项目分3个级次(500万元以上、50万元-500万元、10万元-50万元)报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或备案。四年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了215个财政性投资项目。常委会加强了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监督,并对50-500万元备案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10-50万元的项目进行了抽查。

  常委会严肃认真审议了市人民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的60个议案,有55个议案得到批准。通过审议政府性投融资公司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促使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整合和改制,出台了管理暂行办法。

  教育是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为了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常委会决定对教育工作开展专项评议。通过充分调研分析和周密的准备,2013年11月召开了评议工

  作大会。会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评议整改工作,根据评议提出的意见,逐条制订整改方案,政府常务会议3次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并努力付诸实施。2014年4月,第10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教育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测评。2015年1月,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了教育评议整改落实情况,提出了新形势下搞好教育工作的新要求。为了巩固和拓展教育评议的成果,2015年常委会开展了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2016年第27次常委会听取了教育工作专题汇报。自评议工作开展以来,各项举措环环相扣,持续推进,注重实效,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整改中积极主动作为,系统地解决了教育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初步理顺了管理体制,大幅增加了教育投入,切实加强了教育管理和服务,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社会各界更加关心教育、重视教育。

  针对代表关注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不规范、洙津水厂扩建、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新校区建设项目融资、桑梅路大修、环境保护、农村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常委会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视察等方式,督促市人民政府切实解决具体问题,健全工作制度。例如,2014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并督促市人民政府对常委会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并落实解决的措施,建立了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对调查中发现的水府庙库区周边垃圾污染、少数企事业单位黑烟囱等一揽子问题进行了整治。又如,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汇报,督促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了处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办法,完善我市新农合管理制度,重点解决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我市基层卫生事业发展。

  根据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常委会通过实地视察、广泛调查、明察暗访、网上举报等多种方式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力管理和服务、通讯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常委会认真审议了市政府的相关工作报告,提出了加强管理、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要求,督促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每年都组织开展三湘环保世纪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司法公正湘潭行、民族团结进步行等“五行”活动,督促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

  常委会还就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医疗体制改革、社会救助、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涉农资金使用、贯彻湘潭市《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议案》的情况开展专题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四年来,在推进依法治市方面,我们以增强全民的法治意识、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目标,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在依法治国中具有突出地位和作用。常委会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15年,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为契机,召开了纪念大会、座谈会,开展了市委中心组学习、论文征集、电视专栏宣传等一系列纪念活动,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法治保障作用的发挥取决于法律法规的实施。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建筑法、水法、森林法、禁毒法、老年法、义务教育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8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做到了直面问题,坚持原则,要求具体,注重实效。执法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得到了“一府两院”的积极回应和认真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一府两院”根据常委会关于森林法执法检查的意见,健全了工作机制,从严从快查处打击了一批森林火灾案件,有效地遏制了森林火灾多发的现象。配合省市人大对传染病防治法、《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向上级人大提出了许多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强法律监督,对促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2015年,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打击和防范经济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一府两院”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查摆问题,扎实整改,逐条落实,连续组织了多个专项行动,有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提高安全感,常委会着力推进司法公正,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任命人民陪审员

  79人,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公正执法情况备案制度。加强对重点案件的司法监督,把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作为司法监督的重点。组建湘乡市人大常委会法律服务团,为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

  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举措。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湘乡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对市人民政府报备的2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政府撤回了1个文件,对相关条文修改后重新下发。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900多人次,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四年来,在选举任免联络工作方面,我们依法任免、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加强了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

  严肃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了任前调查、任前法律考试、任前承诺、无计名投票表决、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7人(次),免职73人(次)。决定授予喻名扬等10人为湘乡市劳动模范。

  依法组织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今年7月到10月,在市委的领导下,常委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制定并严肃认真地实施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及时分析研判和解决问题,确保了全市市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顺利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人大代表295名、乡镇人大代表1225名。全市各乡镇已依法召开了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

  加强对乡镇办事处人大工作的指导。指导乡镇人大依法召开本级人代会。坚持召开了每季度一次的乡镇人大工作例会,定期听取乡镇办事处人大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乡镇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指导,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督促乡镇人大建立“三联”制度,开展了站办所工作评议、代表视察调查等活动。从而,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平衡发展,不断进步。

  强化代表的联络服务工作。安排本级人大代表至少列席了1次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视察、评议和调查等活动。市本级各代表小组一般每年都组织了3—4次活动,“一府两院”的领导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按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主动参加各代表小组的视察活动,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主动争取上级人大的支持,努力促成上级人大代表在湘乡开展视察调查活动。今年8月,全国人大代表湘潭小组对我市水府示范区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全国人大代表、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等7名全国人大代表充分听取了湘乡市委、市政府的汇报,表示将向全国人大提交视察报告,争取解决制约水府示范区发展的问题。省财政厅、水利厅、建设厅、环保厅、移民局的领导,时任湘潭市人民政府市长胡伟林、常务副市长谈文胜等市领导,先后多次参加了省代表小组和湘潭市代表小组的视察活动,现场拍板解决问题。

  回顾四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有如下较深的体会:

  一是必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人大常委会受人民委托,肩负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使命,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自觉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本届常委会在工作中,也遇到过困扰和阻力,但我们深信人民的力量,不谋私利,不计得失,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得到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市委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很重视,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了市委的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的意志。

  二是必须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时代在发展,民主法治建设需要不断推进。常委会注重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继承、创新、完善和提高的原则,不断丰富人大工作内容,努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例如,在代表工作领域,换届以后,作出了《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认真开展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迅速建立了“三联”制度,形成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选民的双向联系,并不断将“三联”活动引向深入,我市“三联”工作的做法在全省人大系统推广;首次开展了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评议活动,通过投票表决,对4个单位办理建议工作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评议;推行了代表履职登记评价制度。又如,为了促使常委会会议纪要落到实处,出台了常委会审议意见反馈制度,先后84次听取了“一府两院”关于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为了发挥专业人士在审议决策中的咨询作用,审议通过了《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咨询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聘请了财经、农业、城乡规划、教育卫生等方面的11名咨询委员。像这类工作方法和内容的创新还有很多。在创新过程中,注重紧密联系实际,及时总结完善,形成工作制度。创新,使人大工作赋予了时代感,焕发了生机与活力。

  三是必须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人大代表要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职权。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代表依法开展工作和活动,是发挥代表职能作用的内在要求。常委会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十分重视代表学习培训,及时组织了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集中培训,优秀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赴北京、厦门参加培训。全面推行代表向选民述职,市委书记、人大主任、市长、纪委书记和人大副主任等职务代表带头向选民报告了履职情况。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既是促进“一府两院”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代表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重要途径。四年来,代表大会立议案2件,代表提出建议批评意见1957件。常委会高度重视,督促“一府两院”严肃认真办理议案和建议。《关于促进我市特色农业发展》《堵住违法建设源头,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议案办理达到了良好效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关于促进我市特色农业发展》的议案打破常规,连续督办3年,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特色农业持续发展。制订了《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规范了人大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办理和督办工作。组织开展了优秀代表建议评比和表彰活动,评选并表彰了一批优秀代表建议。《关于在石狮江流域白田镇车田段修建机动车桥梁的建议》等一批重点建议办理成效显著。抓好代表活动和阵地建设。四年来,市本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400多次。全市已建成规范的代表工作室24个,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在工作室开展工作,接待群众来访。每年都开展了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创优争先”活动,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我们认为,第七届人大代表始终保持了旺盛的工作热情,作出了重大贡献。实践证明,只有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人大工作才会有声有色,才能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出更积极的作用。

  四是必须主动支持“一府两院”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整体功能。常委会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全心全意支持“一府两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司法改革,督促“一府两院”实行政务公开、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支持市人民政府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效能监察,提高工作部门的执行力;约束权力运行,优化资源配置。市人民政府加强了对财政性资金和公共资源的监管,建立了机关工作人员逢进必考制度,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充分发挥政务中心的职能作用,使政府的公信力明显提高。人大常委会与其他国家机关形成了志同道合、荣辱与共、休戚相关的工作共同体。

  五是必须练好内功,不断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打铁还需本身硬。常委会工作的成效与自身建设密切相关。换届之初,常委会建立了议事规则,明确了工作纪律,要求在常委会及其机关大力倡导“团结和谐,廉洁高效,富有活力和战斗力”的集体精神,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切实加强了机关党的建设。撤销原机关总支,成立了机关党委,并及时完成了机关支部换届工作。机关党组织围绕人大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能,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建立了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坚持机关集中学习制度,先后组织集中学习59次。组织到杨开慧纪念馆、任弼时故居、湖南党史陈列馆、雷锋纪念馆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学习积极分子、优秀调研报告、优秀课件评比活动。以湘乡人大网为主阵地,切实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在《中国人大》《人民之友》等国家、省、湘潭市级媒体上发表人大新闻稿件1797篇,一批宣传调研文章在全省、湘潭市人大好新闻、论文研讨活动中获奖。支持机关党委和工青妇组织积极开展“我是人大人,我和群众心连心”演讲比赛、“五四”拓展训练、庆“七一”登山比赛、纪念“国家宪法日”乒乓球羽毛球比赛等活动,丰富机关干部职工文体生活,激发其工作热情。实践证明,只有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才能有效提高常委会的履职水平,做到不辱使命。

  这四年,最引以自豪的是湘乡发展有了全面进步,最值得欣慰的是城乡大地发生了可喜变化,最令人感动的是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始终为建设家园无私付出,最令人难忘的是“一府两院”的同志们奋发图强并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给予充分理解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理解、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必须指出,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还有差距。如,重大事项的科学民主决策还不够,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尚需探索创新,监督力度还需加强,代表工作内容与形式有待不断丰富和拓展,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是我市大力实施“文化立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全力建设“实力湘乡,幸福龙城”的关键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在中共湘乡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要求,围绕“十三五”发展大局,紧扣市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大工作“五种意识”,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凝心聚力,积极作为,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新一届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旗帜,坚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七届一次党代会精神上来。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紧扣中心,紧贴民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动。

  二、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强化科学民主决策。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要深刻认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常委会的天职;要深刻认识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是常委会工作的力量之源。要抓住事关全市的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适时进行审议,并作出正确的决议决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努力提高常委会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做到决议前重调研,决议中讲民主,决议后抓落实,保证决议决定取得实际效果。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履行职责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要自觉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三、坚持依法治市,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高度集中体现,必须维护法律的尊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常委会要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积极主动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促使“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使宪法和法律在我市得到正确实施,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使国家机关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要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查、专题询问、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效能。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依程序,又要讲究方法,自觉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尊重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尊重和支持“两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寓监督于支持之中,维护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坚持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全方位服务代表。

  市人大代表是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常委会工作的基础。要充分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保障和促进代表依法行使权力,积极履行义务;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为代表履职热情服务,创造条件;关心爱护代表,依法保护代表的合法权益。加强代表培训,对优秀代表进行重点培训,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水平。坚持和完善“三联双向制度”,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各代表小组每季度应开展1次集体活动。深化代表述职制度,组织代表定期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监督。在代表中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健全代表履职登记备案制度。将代表履职情况与评先评优、下次换届时人大常委会推荐连任代表的要求相结合。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健全代表建议督办机制,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强化联合督办、跟踪督办,根据工作进展,对承办单位进行约谈、联合约谈,对办理工作开展评议,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全体代表要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强化依法履职意识,努力做到为民代言、为民立言、为民办事、为民行权;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挥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用,主动接受选民的监督,成为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和贴心人。

  五、坚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进一步弘扬集体精神,把常委会建设成为团结和谐,廉洁高效,富有活力和战斗力的坚强核心;大力倡导坚持真理,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实事求是的理念;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挥集体领导的优势;健全工作制度,形成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切实加强机关建设,牢固树立优秀团队意识,建设“四讲四有”的人大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反映社会要求、体现群众意愿。

 

  2017年的工作重点

  各位代表,2017年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福祉、公平正义三大主题,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效能,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履职,大力推进“实力湘乡,幸福龙城”建设。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审查批准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将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批准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对财政预算安排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是否适当等进行重点审查,确保代表大会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得到全面落实。督促政府和财政部门全面实施全口径预算。在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基础上,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在审查过程中要注意运用好审计结果。根据代表大会的授权,审查批准教育、城乡社区事务专项资金预算方案。

  认真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发展情况的报告,积极推进“文化立市,工业强市”战略。听取和审议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将人民群众关注的医疗卫生改革、城市管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三农”等问题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促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国家机关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好。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重点听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理顺改革后的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司法执法人员的监督,督促司法机关不断强化队伍建设。督促及时查处打击司法掮客的不法行为。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并开展测评。扎实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一府两院”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程序,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服务于人民。认真实施人大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制度。探索建立干部任后监督机制,实现干部任后监督工作有法可循、有规可依。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实施“三联”制度和代表履职登记备案制度,组织代表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代表的业务水平。积极搭建平台,扩大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参与度。及时向代表寄送《人民之友》、常委会公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督促“一府两院”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或评议。开展优秀建议和优秀承办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积极组织本级代表小组开展经常性活动,协助省、湘潭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根据代表履职情况,评选优秀代表,并加强对优秀代表的宣传和推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指导和支持乡镇办事处人大开展工作。健全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的制度,指导乡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和在闭会后开展代表活动。每季度召开1次乡镇人大主席及办事处人大联工委主任工作例会。建立和健全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人大秘书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参加常委会重要活动。加强对乡镇办事处人大干部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促进基层人大工作不断进步。

  登高回望千重景,放眼前途万象春。各位代表,新的一届湘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已经组成,新一届常委会也即将选举产生,我们坚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一定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凝聚全市上下的智慧和力量,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坚定的步伐,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建设“实力湘乡,幸福龙城”,创造湘乡人民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注释]

  人大工作“五种意识” [注Ⅰ]:在第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人大工作要牢固树立民主意识,以民主法制建设为己任;要牢固树立依法履职意识,积极主动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要牢固树立代表意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牢固树立优秀团队意识,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进步。

  “三联”制度[注Ⅱ] :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委员,主任、副主任、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

  “四讲四有”的人大干部队伍[注]赵叶惠同志在人大机关新提名任职人选大会上,代表人大党组对人大干部提出的要求。即要讲全局、讲规矩、讲协作、讲关爱;有胸怀、有能力、有担当、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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