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我市人大常委会第43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讨论和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第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至第五次会议期间常委会工作要点(草案)》,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方案、我市教育专项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城乡社区事务资金、排污治理资金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细化方案(草案)以及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人大常委会会议纪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落实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一是《市第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至第五次会议期间常委会工作要点(草案)》要经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二是关于教育专项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城乡社区事务资金、排污治理资金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细化方案(草案)的编制,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由部门预算单位先编制,财政部门监督,市人民政府委托执行预算的单位报告,做到现“谁执行、谁编制、谁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