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

栏目更新

热点图片

工作报告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会议 > 人民代表大会 > 工作报告

湘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赵叶惠)

时间:2014-02-21 17:11:17来源: 作者:

 

 

  

1.jpg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代表湘乡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作《湘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年2月21日在湘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工作回顾

  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树立人大工作“五种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依法行使职权,代表们求真务实,奋发进取,较好地完成了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一、把握大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决定重大事项

  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常委会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认真行使决定权。

  (一)审议决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认真分析了我市经济社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如何破解要素瓶颈,转变发展方式,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纲要主要目标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十二五”规划中的十个主要指标进行了调整。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批准了我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年-2015年)修编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规划管理,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对财政预算和决算的审议决策要求常委会工作部门对政府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行前置调研,提前介入,把好预算编制的初审关。听取和审议了我市201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3年市直部门预算单位(草案)和基本专项预算(草案)编制说明的报告、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2012年财政决算、2013年市直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和基本专项预算方案。要求市人民政府按照全口径财政预算的要求,强化对财政预决算的管理,把资金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科学民主理财,开源节流,优化收支结构;深化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加强融资平台管理,促进税负公平,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了这些意见,以对人民利益认真负责的态度,大刀阔斧推进财政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方案和办法。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我市水利建设基金、农业、教育、城乡社区事务、环保等专项资金预算的报告,依法监督政府合理安排使用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务实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常委会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突出对重要领域、重点问题进行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注重监督实效,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一)开展教育工作专项评议。教育是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事关我市长远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常委会决定对教育工作开展专项评议。评议工作从7月份开始启动,常委会组织6个调查组,通过查阅资料、课堂听课、座谈讨论、调查问卷、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分别形成评议报告。11月份召开了评议工作大会,各评议调查小组分10个专题作了评议发言,既肯定了我市教育所取得的成绩,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主任会议将评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整理,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根据常委会的评议意见,逐一认真研究,制订了整改方案,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这次评议,得到了代表的广泛参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直接参与评议调查的代表达100余人。由于评议工作客观公正,评议教育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

  (二)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常委会对影响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先后就洙津水厂扩建、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新校区建设项目融资等重要问题作出决议决定,要求市人民政府认真执行。针对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监管困难、报审不严的问题,常委会经过多次讨论,出台了《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报审的暂行规定》,规范了报审程序,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三)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常委会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履职的着力点,推动解决民生热点问题,增进百姓福祉。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问题,是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及“三联”活动中代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常委会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情况进行专项视察。9月,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了农村公路,并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的情况汇报,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形成视察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过去存在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新增供养人员考试录(聘)用工作的情况汇报,要求市人民政府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使机关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公正、公平、透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制订了《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录(聘)用人员办法》,并坚决予以执行,大大提高了政府选人用人的公信力。

  常委会还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医疗体制改革、社会救助工作、创建全省优秀旅游县(市)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促进了全市文化、卫生、民政、旅游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为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常委会着力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充分发扬民主,建立了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反馈制度,将常委会专题审议所形成的审议意见进行交办和督办,并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报告办理结果。一年多来,常委会先后8次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专题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个别审议意见多次听取了反馈汇报,从而强化了审议监督实效,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

  三、强化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市,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

  一年来,常委会组织力量,对建筑法、水法、禁毒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些执法检查活动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做到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内容集中、城乡联动,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建筑法、水法、禁毒法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严肃认真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公正执法水平。

  认真组织和配合省市开展“三湘环保世纪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司法公正湘潭行、民族团结进步行”系列活动,促进了我市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改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推进了乡村环境卫生工作,为农民健康创造了良好条件,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解决了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问题。

  配合上级人大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和《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贯彻实施情况调查,向上级调研组提出了许多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司法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常委会先后10次组织32名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支持市人民法院强化执行工作,多次深入现场监督市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督促一批疑难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执行。加强了对重点案件的司法监督。组建了湘乡市人大常委会法律服务团聘任15名具有较高法律专业素养的法律服务团成员,为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当好顾问。

  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审查市人民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促进依法行政。

  切实加大信访案件的转办督办力度,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1件(次),促使一批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

  四、按照法定程序,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为国家机关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法律规定,常委会组织召开了第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选举了市人民政府市长。严格按法定程序,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人(次)。有1名法院工作人员未获得任命。为了认真行使任免权,常委会规范了任前调查程序,出台了任前法律考试办法,对人大、“一府两院”的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考试,从组考、命题、制卷、监考、阅卷等环节严肃纪律,严格保密。规定未参加任前法律考试和考试不及格的人员不予任命。同时将拟任人员的任前承诺在电视台播放,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反响。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促进民主政治建设

  常委会切实加强代表工作,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努力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十分重视抓学习培训。市代表选举产生后及时组织了代表初任培训,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前,组织了代表集中履职培训,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对代表组长、部分代表进行培训,并要求各代表小组定期组织学习。深入探索代表工作方法,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七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认真开展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建立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委员,主任、副主任、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三联”制度,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市代表一一进行对应联系,经常走访,听取意见,指导和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常委会将代表履职记录本、代表年度履职情况登记表发到每位市代表手中,要求代表将参加学习培训情况、联系选民及选民反映的情况、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的情况、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详细记载,将履职记录作为代表履职考评和优秀人大代表评选的重要依据。对履职积极、成果显著的代表进行宣传推介。通过开展“三联”集中走访,常委会共收集代表们反映的各方面建议、意见96条,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门会议交办了这些建议意见。“三联”制度的建立,架起了常委会、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畅通了民意表达渠道,激发了代表履职的热情,较好地发挥了代表作为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作用。在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常委会报告了“三联”工作开展的情况。我市“三联”工作的做法在全省人大系统推广。拓展代表活动空间,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安排代表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评议、视察、调查等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每次常委会邀请5-6名市代表参加。常委会公报等及时寄送到每位代表,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发放了代表证、代表通讯录等。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要求各代表小组都要建立代表活动室,并作为“创优争先”活动评比的重要条件,全市大多数代表小组已建立了活动室。指导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各代表小组共开展专题调研、视察等活动72次,深化了代表活动主题。

  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立议案1件,共收到代表建议565件,建议数量为历年来最多,代表履职热情高涨。常委会高度重视,督促市人民政府和“两院”严肃认真办理议案和建议,注重提高办理质量。为切实办理好“关于促进我市特色农业发展的议案”,常委会先后走访调研了全市59家特色农业基地、合作社、生产企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议案情况的汇报。市人民政府对议案的办理高度重视,措施有力,出台了《湘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乡市发展特色农业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中共湘乡市委办公室、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市级领导帮扶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工作的通知》等3个文件,市财政整合了特色农业发展资金480万元,并明确今后逐年递增,有力地促进了特色农业的发展。常委会通过审议,要求市人民政府2014年继续办理“关于促进我市特色农业发展”的议案。同时,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常委会对收到的建议及时分类整理,明确了承办单位,召开了交办大会进行交办。针对近年来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常委会加大了建议的跟踪督办力度,对办理速度慢、代表意见比较大的少数承办单位进行了批评督促。到12个乡镇办进行专题调查,听取100多名代表意见,了解办理落实情况,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常委会针对6件重点建议的办理,多次深入承办单位调查研究,对办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规范校车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关于取缔马路市场的建议》等重点建议办理取得了成效。

  (二)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提高工作水平。从制定健全常委会工作规则和机关管理制度着手,不断完善常委会和机关制度建设。七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常委会会风,严肃会议纪律的有关规定》,改进了会风,提高了会议质量。出台了《关于机关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常委会机关建立了集中学习制度,共开展了18次集中学习,机关学习气氛浓厚。新设立了委员工作室,改善了兼职委员办公条件,为兼职委员工作搞好服务。机关党组织设置进行了调整并搞好了换届选举,建立健全了工会、青年、妇女组织。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工青妇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演讲赛、调研报告竞赛等多项活动,努力建设团结和谐、廉洁高效、富有活力和战斗力的集体。结合“三联”活动,常委会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为代表履职提供帮助,热忱接待到人大机关反映情况的代表,积极参加“三创三攻坚”、群众工作等全市中心工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重视人大根本政治制度的宣传,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新建了湘乡人大网,及时宣传人大工作、代表履职典型、法律法规。一年来,在《人民之友》、省人大网等媒体上发表报道210多篇,扩大了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传递了正能量。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作风得到了改进,整体功能得到了有效发挥。

  (三)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和办事处联工委主任工作例会制度,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促进乡镇人大工作。以“创优争先”活动为载体,激发人大工作活力,通过开展先进乡镇人大主席团、优秀代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人大工作者的评选活动,提出工作要求、设定工作目标、组织经验交流、检查评比,推动乡镇人大工作。注重上下联动,开展“三联”活动。一方面,各乡镇人大主席、办事处人大联工委主任认真践行市人大常委会“三联”制度;另一方面,部分乡镇探索建立本级代表选民联系制度,先后有梅桥、金薮、泉塘等9个乡镇开展了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小组长、代表小组长联系乡镇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小三联”活动。常委会加强了对乡镇人大业务工作的指导,指导乡镇人大依法召开本级人代会,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决议决定,组织视察活动,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开展站、办、所工作评议。指导和督促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基层民主建设。

  各位代表,常委会的工作在继承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常委会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的结果,是“一府两院”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结果,是全市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开拓创新、奋发向上、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一切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效能还有待进一步发挥,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面临的任务还很艰巨,需要我们再接再厉,加倍努力,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成效,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向前发展。

  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4 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化人大工作“五种意识”,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公平正义三大主题,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效能,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履职,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这一总体要求,今年着重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事关全市长远发展大计,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汇集民情民意民智,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加强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审议,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充分听取和审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性投资项目建设、财政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等情况的报告,作出符合实际的决议决定。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的要求,积极支持政府及财政部门以改革为动力,健全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编制体系,全面推行部门预算、零基预算;加强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预决算监管,把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财政资金运行管理的审查监督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对预算外资金、预算超收收入、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政府借贷资金的使用监督,确保财政运行安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全面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确保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人民意愿、符合湘乡实际。

  二、提高效能,抓好工作监督和司法监督

  按照务实监督的理念,突出监督重点,拓宽监督领域,既要抓好对市人民政府工作的监督,也要抓好对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机关的司法监督。在工作监督方面,一是深化教育专项工作评议。督促市人民政府落实教育评议意见,上半年常委会将专题听取市人民政府教育评议工作整改情况的汇报,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整改和表决的情况要向社会公布。常委会将根据整改情况,继续关注教育发展,采取相应的措施促使市人民政府不断抓好教育工作。二是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要紧系民生、顺应民心,深化“五行”活动,重点对涉及民众的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监督,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三是加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监督。对园区建设、发展环境、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促进城乡统筹和谐发展。在司法监督方面,要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的精神,按照公平正义的要求,着重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组织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并开展测评,对社会普遍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案件,建立调阅案卷和重点案件交办制度等形式,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着力促进司法公正。督促司法机关加强队伍建设,防范和严肃查处司法腐败。

  深化视察、调研、审议、评议、执法检查等工作,探索开展专题询问,继续抓好审议意见、视察意见、评议意见的落实反馈,在健全监督机制上下功夫,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三、严肃认真,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依法任免。认真贯彻落实常委会制定的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试、承诺、公示、调查、审议等制度,严肃行使任免权。积极支持常委会所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大胆工作,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继续深化代表工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做好代表工作,发挥好代表作用是人大常委会工作永恒的主题。为了深化代表工作,常委会将建立“三台一制”工作机制。“三台”是:夯实代表学习平台。为代表订阅《人民之友》杂志,及时发放常委会公报等业务资料,编印普及法律知识书籍,保证代表学习需要。组织优秀人大代表和先进人大工作者到市委党校学习,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活动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夯实代表履职平台。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完善代表活动制度,组织代表参与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约见等活动,普遍建立代表活动室,依法保障代表行使职权。督促市人民政府继续办理“关于促进我市特色农业发展的议案”;及时交办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高办理质量。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提高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及时宣传推介代表中的先进典型,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热情,形成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夯实代表管理平台。建立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向代表、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规范代表的履职行为,促使代表自觉接受监督。“一制”是:深化“三联”制度。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依法履职,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长效机制。在做好本级代表工作的同时,大力配合组织上级代表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有影响的活动,发挥上级代表的重要作用。

  五、筑牢基础,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积极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履行法定职权,努力帮助乡镇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平衡发展。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加强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的经验交流与联系,激发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小组的智慧、潜能。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者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业务水平。指导和协助乡镇人大利用法律赋予的职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本级政府及站、办、所工作等活动,发挥乡镇人大民主决策和依法监督的作用。要求各乡镇要普遍开展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小组长、主席团成员和代表组长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三联”活动,调动乡镇人大代表的工作积极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要与乡镇办事处人大工作者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搞好服务,和他们共学习、共履职、共提高、共忧乐。

  六、加强人大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民主意识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今年要以宪法颁布实施60周年为契机,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要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实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宣传认真履职、勤奋工作的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增强全社会的人大制度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为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依法治市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切实加强对人大制度和工作实践的研讨,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实施的调查研究,注重调研成果运用,不断总结提高,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常委会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自觉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积极主动工作,拓宽民主渠道,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把我市的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七、坚持勤政廉政,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抓好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认真执行常委会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提高议事决策质量和效率,保障常委会工作高效运转。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法制观念强、业务素质好、工作作风硬的人大干部队伍,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着力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发挥工青妇等组织的作用,培育和弘扬集体精神,使机关工作人员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建设团结和谐、廉洁高效、富有活力和战斗力的集体。按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勤政廉政、忠诚履职、执政为民。进一步树立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观念,针对目前我市人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密切与省、市人大的工作联系,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学习借鉴上级和兄弟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我市人大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回首过去,我们感到自豪,因为我们播种了希望,付出了心血和汗水,见证了收获;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因为常委会的背后站着代表,代表的背后站着人民。肩负的使命重于泰山,人民的厚望催人奋进!让我们紧密团结起来,牢记责任,不辱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本次代表大会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共同创造湘乡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

  [注释]

  人大工作“五种意识”:即要牢固树立民主意识,以民主法制建设为己任;要牢固树立依法履职意识,积极主动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要牢固树立代表意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牢固树立优秀团队意识,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进步。

 

 

------分隔线----------------------------
 
湘乡市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电话:(+86)0731-5677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