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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依法监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四)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五)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领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六)依照法律规定,定期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七)撤销或者部分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八)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十)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一)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决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

 

  湘乡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职责

  赵叶惠:党组书记、主任,主持人大常委会和党组全面工作。联系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人武部;联系梅桥镇、东山办事处、新湘路办事处人大工作。

  刘许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负责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管机关党建工作。

  联系市委各部办委、市委党校、市政府办(民侨办、金融办)、市政协办、市总工会、共青团湘乡市委、市妇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接待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编委办、市文联、市直机关工委、市老干局、市工商联、市侨联、民革;市经开区、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安监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粮食局、市统计局、市供销社、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乡分中心、市电力公司、市国调队、市烟草专卖局、市石油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市邮政局、市盐业公司、市人民银行、驻市各金融保险机构;联系金薮乡、金石镇、白田镇人大工作。

  陈钧武: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工作。

  联系水府示范区、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市计生协、市档案局、市科协、市史志办、市新华书店;联系梅桥镇、毛田镇、棋梓镇、潭市镇、望春门办事处人大工作。

  肖铁强: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城乡建设城建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工作。

  联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人民防空办、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建投资公司、市东山投资公司、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湘乡办事处;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移民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联系壶天镇、翻江镇、月山镇、育塅乡人大工作。

  王红阳: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工作。

  联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残联、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委610办;联系中沙镇、虞唐镇、栗山镇、山枣镇人大工作。

  赵玲瑜:副主任,协助陈钧武同志分管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工作。联系东郊乡、泉塘镇、龙洞镇、昆仑桥办事处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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