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更新

热点图片

领导论坛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领导论坛

湘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赵叶惠)

时间:2015-03-18 08:58:27来源: 作者:

  湘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 作 报 告

 

  ——2015年3月2日在湘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叶惠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以来的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突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公平正义三大主题,提高工作效能,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履职,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市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一、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常委会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依法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审议,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审议议题65个,作出决议决定34个。主要内容是:

  (一)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面对国家调控经济发展、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困难,常委会围绕市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查和批准的湘乡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深入企业、园区、学校、乡村等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将反映的意见及时交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针对经济发展要素制约突出、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等困难和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财源建设等要求,市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落实,保证了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年度计划的实施,促进了全市经济平稳运行。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支持市信用联社改制为农商银行和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的议案》,批准将我市信用社改制为农商行。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的22个融资议案,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对议案进行了严格的审议,常委会要求市人民政府对其中的三个议案进行调整,并批准了这些议案。要求政府统筹兼顾、量力而行,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和调控,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新增财政供养人员计划和执行情况,批准了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

  (二)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看好人民的“钱袋子”,督促政府管好“钱袋子”是常委会工作的重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我市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4年市直部门预算单位预算(草案)和基本专项预算(草案)编制说明的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2013年财政决算、2014年市直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和基本专项预算方案。批准了2014年我市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由12.5%下调至10.5%。对2015年财政预算进行初审,市人民政府根据初审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提交第四次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2014年,我市全力推进全口径预算,首次实现了78个单位的部门预算经代表大会审查批准,24个部门单位进行了预算公开。市人民政府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制定了有关财政改革的10项新制度,加强预算约束力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了财税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常委会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市人民政府进行纠正。

  (三)加强对城乡建设规划的审查。听取了我市2014年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建设较为严重、总规编制进展不快等问题,提出了强化规划执行,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高层建筑空间布局规划要科学合理,严格控制;加大城乡规划总规修编工作力度等审议意见,督促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以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和调控作用

  (四)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查政府性投资项目关乎发展和民生。市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74个政府性投资项目。常委会听取了2014年上半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加强了项目实施的跟踪监督,促进了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序推进。按照《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报审的暂行规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委会批准政府性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政府向常委会相关委室报备50—500万元(不含500万元)项目54个,投资额9923.85万元;10—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项目33个,投资额1069.35万元。

  二、加强法律监督,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

  按照公平正义的要求,着重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效能,进一步加强对执法机关的监督,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

  (一)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审议对审判工作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等意见。对公诉工作提出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案件审查能力、提高出庭公诉水平、提高诉讼监督能力等意见。“两院”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扎实整改,逐条落实,有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分别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老龄化发展速度快但有关法律宣传不够,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化程度较弱,老年人活动设施建设滞后等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要求。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加强了对老年工作的领导,在全市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健全老年工作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森林法检查中发现的林地管理与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不够、森林防火机制不健全、林业产业结构不优等问题,提出要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森林执法和保护的长效机制,切实强化林政管理工作,加大对乱砍滥伐、开山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等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认真办理,已取得明显成效,3月份将向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常委会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了《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园区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执法检查,得到了上级人大的好评。

  (三)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湘乡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使备案审查工作有章可循。对有关国家机关报送的56件规范性文件全部按法定程序进行了严格审查,依法依规撤回了湘乡政办发(2014)48号文件《关于印发<湘乡市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府办根据常委会审查意见对该文件个别条款进行了及时修改,重新下发。

  (四)认真开展“五行”系列活动。按照上级人大的统一部署,上下联动,持续开展了“三湘环保世纪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司法公正湘潭行、民族团结进步行”等一系列专项活动,促进了我市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了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动了司法公平公正。

  (五)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9件(次),促使一批信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常委会坚持处理信访案件与依法监督相结合,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加大来信来访案件的督办力度。如桃江县新兴管件有限公司来信反映关于法院判决以后执行未到位的问题,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后,市人民法院克服困难,迅速落实,当事人表示十分满意。

  三、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加强对重点问题的监督

  始终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注重监督效果。

  督促市人民政府抓好教育评议整改工作。2013年11月26日常委会召开了教育工作评议大会。会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教育评议整改工作,根据评议提出的意见,逐条制订整改方案,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并努力付诸实施。2014年4月29日,市人大第十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教育评议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表示满意。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整改中积极主动作为,系统地解决了教育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尤其是一些积重难返、严重制约教育发展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如招生秩序混乱、教师在编不在岗、还权于教育、一职和工职合并、南正街小学改扩建等;初步理顺了教育管理体制,鼓舞了士气,调动了教师队伍的积极性;社会各界关心教育、重视教育的风气初步形成。今年1月28日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了教育评议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市人民政府进一步高度重视教育,不断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系统要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对干部管理从严,对教师服务从优;相关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教育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努力形成尊师重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浓厚氛围。

  环境污染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建立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环境准入制度,坚持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大对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粉尘和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管,加快实施饮用水源的保护工程等。市人民政府对常委会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并落实解决的措施,建立了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对常委会调查中发现的水府庙库区周边垃圾污染、少数企事业单位黑烟囱等一揽子问题进行了整治,已取得初步成效。

  桑梅东路是我市320国道在市区的过境通道,破损不堪,严重影响了通行安全,群众反响强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桑梅东路大修的报告,通过了大修方案,并要求市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对桑梅东路大修有关施工设计标准、项目招投标、质量监管等相关事项要严格依法依程序实施,加强资金监管,严禁资质挂靠、工程转包。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了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常委会还就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状况、农村土地流转、贯彻湘潭市《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议案》的情况开展专题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常委会进一步改进了工作方法。针对过去对财政专项资金审查把关不严、时间滞后的问题,常委会决定从2014年起,对专项资金的审查从往年的7月提前到3月。要求常委会工作部门进行前置调研,提前介入,把好预算编制的初审关;在调查水利建设基金、农业、教育、城乡社区事务、环保等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时,依法调阅相关单位的财务账目。实践证明,这些做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既要充分发扬民主,作出正确的决议决定,又要抓好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两者缺一不可。常委会十分重视抓会议纪要的落实,先后11次听取了“一府两院”关于专题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一府两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向常委会报告了办理结果。

  四、严肃认真,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常委会坚持把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规范任免程序,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人,人民陪审员42人。有7名代表辞去市第七届人大代表职务,2名人大代表终

  止了代表资格。补选湘潭市代表1名,湘乡市代表4名。同时积极支持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大胆工作,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更加珍惜和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五、深化代表工作,努力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代表工作的重点,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一)创新和改进代表工作方法,提高代表工作水平。深入开展“三联”活动[注Ⅰ]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践行“三联”工作要求,与对应联系的代表、选民经常联系,收集听取意见,指导和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年终,常委会召开了组成人员会议,就 “三联”工作情况进行述评。积极开展市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2014年代表向选民述职全面铺开,全市有77名市代表向选民和选民代表述职,约6500人参加了代表述职测评。由于代表履职积极,述职工作受到选民的广泛好评,代表述职测评满意率均在95%以上,不少代表满意率达100%。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全市已建成省代表工作室1个,湘潭市、湘乡市、乡镇三级代表合建工作室22个,代表工作室成了代表开展活动、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继续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调动了代表的履职积极性。组织2013年度“创优争先”活动中受表彰的优秀代表和先进单位负责人及人大机关部分干部等在市委党校进行了培训。积极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一年来,市本级各代表小组先后开展专题调研、视察等活动70多场(次),解决了许多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如新办代表小组就北正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展视察,翻江镇代表小组针对派出所建设情况和高速公路修建损毁村道情况开展视察,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极争取、协助省、湘潭市代表开展活动。省人大代表湘潭市第二代表小组对部分偏远乡镇新农村建设情况开展视察,省财政厅、水利厅等5个厅局的领导陪同视察,现场研究解决了不少问题。如湘潭市代表湘乡第三小组、第六小组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业发展等开展视察,湘潭市市长胡伟林、常务副市长谈文胜、副市长吴小月等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一同视察,湘潭市人民政府对代表视察意见作出了满意的答复。

  (二)认真督办议案,议案办理工作扎实有效。继续督办《关于促进我市特色农业发展的议案》。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抓特色农业发展,对油茶、油菜、果蔬、花卉苗木、蚕桑、休闲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进行奖扶,我市特色农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第十五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对该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决定2015年继续将该议案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

  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堵住违法建设源头,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议案自交办以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管理考核制度,强力推进禁违拆违治违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共计查处违法建设案件773起,采取强制拆除行动120余次,强拆面积47256.7平方米。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该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力度,巩固成果,持之以恒推动拆违控违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大督办工作力度,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市七届人

  大三次会议及闭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388件。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及时联合召开交办大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带头办理了18件建议。“一府两院”及大多数政府部门对建议办理十分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多数建议办理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如通过办理《关于在石狮江流域白田镇车田段修建机动车桥梁的建议》,解决了多年以来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对少数办理建议不及时、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常委会强化工作举措,加大了督办力度。常委会相关领导对承办单位进行了督办,并下发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办通知,对代表反映办理不满意的48件建议进行了再交办。对督办以后多数代表仍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某单位,市人大、政府领导和监察局局长联合约谈了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市委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代表大会刚结束,海军书记就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办理了关于解决四中饮用水问题和改善梅桥镇回龙小学办学条件的两项建议。

  (四)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基层人大的作用。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办事处人大联工委工作的指导,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人大主席、办事处人大联工委主任工作会议,定期听取乡镇人大、办事处人大联工委工作情况汇报。在梅桥镇召开了人大工作现场会。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梅桥镇人大代表工作室、人大代表活动室,交流了乡镇办事处人大工作经验,促进了基层人大工作平衡发展。各乡镇办事处人大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乡镇人大普遍建立了乡镇人大代表“三联”工作制度,开展了视察调查、评议站办所工作等活动。梅桥镇还在镇代表中开展了述职评议。从而促进了乡镇代表作用的发挥。

  六、开展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活动,加强人大制度的宣传教育

  常委会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活动,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市委召开了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大会,市委书记胡海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召开了湘乡市国家机关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座谈会。开展了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暨宪法颁布实施60周年论文征集活动,共收到征文125篇,对其中的优秀征文进行了评比、表彰并结集印发。市委中心组组织了宪法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相关内容学习。在湘乡电视台开辟了报道人大代表履职的电视专栏,在中国湘乡网、湘乡人大网开辟纪念人大制度建立宣传专栏,进行系列宣传报导。人大机关举行了纪念人大制度建立60周年乒乓球、羽毛球比赛。通过这些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讴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年来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提高了全市人民的宪法意识和人大制度意识。同时,常委会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积极参加湘潭人大组织的纪念活动,推选的作品荣获湘潭市演讲、书画和摄影全部三项比赛一等奖。

  12月4日,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集中学习宪法,庆祝首个国家宪法日。许多单位以“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和“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主题,举办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宪法宣传的氛围。

  常委会加强了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建立了通讯员队伍,建立健全奖励制度,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扩大宣传效果,2014年在《人民之友》、省人大网等媒体共用稿320余篇(次)。

  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全年共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26次。采取常委会领导带头授课、机关委室主任轮流授课、邀请省内外专家授课的方式,结合工作中的具体要求,把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学习人大工作业务知识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创新学习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和优秀人大代表到杨开慧纪念馆、任弼时故居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举办“我是人大人、我与群众心连心”演讲赛;开展学习积极分子、优秀学习课件、学习成果转化奖评比等多项活动,营造了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加强与上级人大和兄弟县市人大的联系,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成功承办了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重点联系单位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推进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中央8项规定,省委、市委9项规定的要求,健全了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文办会、公车管理等9项制度,把作风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等内容纳入制度轨道,形成规范、合理、效能的工作运行机制。大力弘扬“团结和谐、廉洁高效、富有活力和战斗力”的集体精神,自觉维护人大制度的权威和常委会的集体形象,自觉抵制“四风”,努力做到勤政廉政、忠诚履职、执政为民。对不能依法履职触犯法纪的个别代表,常委会依法进行审查,严格依程序终止其代表资格或接受其请辞,并向本次大会报告。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真切地感受到,既有奋斗的辛劳,更有成功的喜悦,凝聚着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心血和汗水。常委会的工作之所以取得一定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各界人士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积极支持的结果。我谨代表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与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对重大问题的科学民主决策还不够;监督工作的效能还要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仍需不断深化;对乡镇办人大工作的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还要进一步改善等。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第四次会议到第五次会议期间的工作

  各位代表,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严肃认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的监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民意、更加富有实效、更加与时俱进。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紧扣发展大局,审查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将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原则,加强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审议,突出发展主题,抓住本行政区域内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重点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十三·五”计划的编制,城乡规划执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上年度财政决算、财政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审计工作情况及本行政区域内影响深远的事项等情况的报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审议,作出切实可行的决议决定。认真做好“十三·五”计划审查,切实把握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特征、新趋势,使“十三·五”计划更加具有科学性、前瞻性,符合发展规律、反映人民意愿。认真审查批准城乡总体规划。扎实开展财政预决算的审查,以新修正的预算法实施为契机,督促政府和财政部门全面实施全口径预算,保证预算编制的公正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在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基础上,审查批准财政决算。

  (二)突出监督重点,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权。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拓宽监督领域,讲求实效,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一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开展监督。重点听取和审议关于财政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情况融资平台公司资金管理、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专项资金管理、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着力推动湘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重点对环境保护、农产品安全、农村医疗卫生、新增财政供养人员计划和执行、电力和通讯服务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对司法公正开展监督。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常委会将重点调研司法机关关于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方面的情况。

  (三)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要求。常委会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一是加强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好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活动。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社会的人大制度意识和法律意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依法依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依法治市提供组织保障。凡经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向宪法宣誓并进行严肃认真的任前法律考试。三是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对《水污染防治法》《义务教育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五是继续认真抓好“五行”活动[注Ⅱ]活动要与实际紧密结合,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把“五行”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四)注重办理效果,督促办理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要把办好代表建议,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作为代表工作的重点。制定《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建议提出、交办、承办、督办程序和要求,注重办理效果。强化督办工作,分层次进行督办。“一府两院”负责人在7月份对办理情况进行自主督办。人大相关委室在8月份对办理情况调查了解,掌握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领导带队、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与在9月份进行联合督办。根据办理和督办的情况,挑选4-6个建议办理单位开展专题评议,并对办理情况进行测评。对办理工作落后的单位,由“一府两院”领导约谈办理单位负责人或者由人大和“一府两院”领导联合约谈办理单位负责人。开展优秀建议和优秀承办单位评选表彰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有关办理工作情况,提高建议办理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承办单位的办理。

  (五)夯实基础,指导和支持乡镇办事处人大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的联系和指导,督促乡镇人大在4月份前召开代表大会。继续坚持每季度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及办事处人大联工委主任工作例会的制度。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充分调动乡镇办事处人大工作者的积极性。指导乡镇人大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作用。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今年将组织优秀人大代表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代表的业务水平。深化“三联”制度,形成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选民的双向联系,将集中联系和经常性联系相结合,建立联系常态,将“三联”活动引向深入。全面推行代表向选民或选民代表述职,本届所有代表将分年度述职,今年市级机关部分职务代表将带头述职。通过述职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自觉接受选民监督。根据代表履职情况,评选优秀代表,并加强对优秀代表的宣传和推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在积极组织本级代表小组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同时,协助省、湘潭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

  (二)强化监督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在常委会上或在常委会组织的专项活动中,支持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询问,或者提出质询;主任会议成员为推进工作,对有关责任人开展约见约谈活动;认真抓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继续抓好常委会审议意见、视察意见、评议意见的落实反馈;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三)大力支持“一府两院”深化改革。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一府两院”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司法改革。支持和督促市人民政府简政放权、依法行政,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效能监察,提高工作部门的执行力;加强对财政性资金和公共资源的监管,尽快启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充分发挥政务中心的职能作用。督促“两院”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落实错案追究制度。督促“一府两院”实行政务公开、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充分凝聚改革共识,形成志同道合、荣辱与共、休戚相关的工作共同体。

  (四)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法纪,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注重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决策和监督的水平。常委会将成立若干个咨询小组,聘请专业人士,在常委会审议决定前充分听取其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常委会各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弘扬集体精神,积极采取措施,促使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提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工作研讨,对人大工作实践进行总结提高,推动我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各位代表,人民在心,重任在肩;春潮涌动,万物欣荣。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奋发有为,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全面落实本次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湘乡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努力奋斗!

 

  【注释】

  三联”活动[注Ⅰ]: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委员,主任、副主任、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

  “五行”活动[注Ⅱ] :即“三湘环保世纪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司法公正湘潭行、民族团结进步行”系列活动。

------分隔线----------------------------
 
湘乡市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电话:(+86)0731-56771651